1.《丽水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及配偶须到场当面签字);
2. 借款人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3. 借款人、房屋产权共有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未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
4. 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需提供收入证明,以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收入,如收入与贷款总额不相匹配,另须提供其他有效收入证明原件(如:直系亲属共同还款承诺、股权证、营业执照、自有住房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工资奖金银行流水等);
5.借款人、配偶、未成年人子女、房屋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原件;
6. 借款人借款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此卡或存折每月还贷款之用,不能有绑定理财,股票,基金等);
7.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转让合同 (若过户时买方或卖方有委托手续的另还需提供经房管档案部门盖章确认的委托书或公证委托书原件一份)。;
8. 契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原件;
9.商贷借款合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含商贷余额的最近一年商贷还款明细。
如系以下情况的,还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拍卖交易的提供拍卖确认书、法院裁定书、购房发票原件;
2.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拆迁安置结算单原件;
3.如有作财产产权归属声明的,需提供声明书原件;
4. 直系亲属证明或承诺(共有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和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的提供);
5.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A、B、C、D、E类博士,仅限高层次人才提供E类博士需同时提供博士学历证书);
6 .公证委托书原件(仅限借款人的配偶委托借款人代办贷款的提供,公积金贷款需列入公证事项)。